会计日期怎么写( 二 )


当实际收到的进账单日期与银行戳记日期相隔较远,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银行收、付款凭证,可按财会部门实际办理转账业务的日期填写 。
银行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以财会部门开出银行存款付出单据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写;属于计提和分配费用等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应以当月最后的日期填写 。
扩展资料:
记账凭证编号填写:
给记账凭证编号,是为了分清记账凭证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登记账簿和进行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的核对,防止会计凭证的丢失,并且方便日后查找 。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
一种是将财会部门内的全部记账凭证作为一类统一编号,编为记字第**号 。
一种是分别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以及转账业务三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收字第**号、付字第**号、转字第**号 。
还有一种是按现金收入、现金付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付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现收字第**号、现付字第**号、银收字第**号、银付字第**号、转字第**号 。当月记账凭证的编号,可以在填写记账凭证的当日填写,也可以在月末或装订凭证时填写 。
记账凭证无论是统一编号还是分类编号,均应分月份按自然数字顺序连续编号 。通常,一张记账凭证编一个号,不得跳号、重号 。
业务量大的单位,可使用“记账凭证编号单”、按照本单位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事先在编号单上印满顺序号、编号时用一个销一个,由制证人注销,在装订凭证时将编号单附上,使记账凭证的编号和张数一目了然,方便查考 。
复杂的会计事项,需要填制二张或二张以上的记账凭证时,应编写分号,即在原编记账凭证号码后面用分数的形式表示,如第8号记账凭证需要填制二张记账凭证,则第一张编号为8(1/2),第二张编号为8(2/2) 。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记账凭证
4. 会计文书,大小写,日期书写,怎么要求 《规范》第五十二条规定,"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这不但便于辨认,也有助于防止篡改 。《规范》的这一条还对填制会计凭证时阿拉伯数字、汉字大写数字和货币符号等的书写要求作了十分具体的规定 。这都是在填制会计凭证时应当严格遵守的要求 。
(一)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要求
《规范》第五十二条具体规定:"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 。"特别在要连着写几个"0"时,一定要单个地写,不能将几?quot;0"连在一起一笔写完 。数字的排列要整齐,数字之间的空隙应均匀,不宜过大 。
根据习惯,阿拉伯数字在书写时应有一定的斜度 。倾斜角度的大小应以笔顺书写方便,好看易认为准,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一般可掌握在60度左右,即数码的中心斜线与底平线为60度的夹角 。此外,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还应有高度标准,一般要求数字的高度占凭证横格高度的1/2为宜 。书写时还要注意紧靠横格底线,使上方能留出一定空位,以便需要进行更正时可以再次书写 。
为了防止涂改,对有竖划的数字的写法应有明显区别,如"6"的竖划应偏左,"4"、"7"、"9"的竖划应偏右,"1"应写在中间 。此外,"6"的竖划应上提为一般数字的1/4;"7"、"9"的竖划可以下拉出格至一般数字的1/4.
(二)货币符号的书写要求
《规范》第五十二条具体规定:"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 。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