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 。
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
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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