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惩罚”孩子的九大学问( 二 )


学问4:罚了又赏要不得
父母教育孩子要相互配合,态度一致,赏罚分明 。
该奖时就要郑重其事甚至煞有介事地奖,让孩子真正体会到受奖的喜悦;该罚时也应态度明确、措施果断,让其真正知道自己错之所在 。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知错即改的品行 。如果在对孩子实施惩罚之后,父母中的一方认为孩子受了委屈,随即又用钱物或食品来安慰他,这将会使惩罚失去作用 。
实践证明:惩罚——奖励——惩罚的恶性循环会使孩子产生认知偏差,错误地将犯错和受奖联系起来,从而使惩罚归于失败 。
◎专家提示
诚然,惩罚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而且还有一个使用方法的问题,正确使用可以以罚代教,如果使用不当,则会使孩子的坏习惯变本加厉 。如有些儿童在感情冲动时会用坚持错误行为来报复惩罚 。而惩罚的反复执行要么使孩子产生恐惧父母的神经官能症,要么使孩子破罐破摔,对惩罚“逆来顺受”无所谓,这都是不足取的 。
学问5:及时惩罚莫迟疑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惩罚的效果部分是来自条件反射,而条件反射在有条件刺激和无条件刺激的间隔时间越短则效果越好 。
所以家长一旦发现孩子的行为有错,只要情况许可就应立即予以相应的惩罚;如果当时的情境(如有客人在场或正在公共场所)不允许立即作出反应,事后则应及时地创造条件尽可能使孩子回到与原来相似的情境中去,家长和孩子一起回顾和总结当时的言行,使他意识到当时的错误行为,并明确要求他改正 。
学问6:讽刺挖苦最忌讳
父母惩罚孩子应力戒讽刺挖苦,更不能自恃“孩子是我生的、是我养的”而随意用恶毒的语言指责谩骂孩子 。
实践证明,讽刺挖苦和恶语谩骂已超越了孩子的理智能够接受的范围,将会刺伤孩子的自尊心 。
因此,做父母的应该牢记自己惩罚孩子的目的是帮助孩子改正错误,决不是为了图一时嘴巴痛快而去刺激孩子灵中最敏感的角落——自尊心 。
有些家长在惩罚孩子语言不文明、满口脏话时,自己也“出口成脏”,这就使得训教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失去说服力 。
学问7:惩罚的“量刑”要适当
惩罚孩子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引起孩子的良性转化,那么惩罚的“量刑”就必须合乎孩子的行为 。
惩罚过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对抗情绪,太轻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为戒 。因此惩罚孩子要以达到目的为原则,既不能轻描淡写,又不能小题大做滥用“刑罚” 。
大教育家洛克说过“儿童第一次应该受到惩罚的痛苦时候,非等完全达到目的之后,不可中止;而且还要逐渐加重”,其中的道理耐人寻味 。
◎专家提示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一种经验,对绝大多数孩子来说,父母只需要用自己的言语或行动向孩子表示一点点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不满,孩子都会觉得是对他的错误的惩罚,从而自觉改错 。因而现代教育心理学认为,惩罚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批评 。给孩子使个眼色、对他的行动加以限制、扣留他喜欢的东西、没收他的玩具,甚至在吃饭时减少他爱吃的菜肴或者让他穿一件旧衣服等等都是惩罚的手段与方式 。
学问8:劣性转嫁不可有
俗话说:“世事不如意者常八九”,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不顺心的事情 。父母在心情不好时很难把握好自己的感情,容易使自己恶劣的情绪转嫁到孩子身上,其后果往往不堪设想 。
一来孩子无过受罚,父母小题大作,会使孩子感到有失公理 。二来如果此时父母再因不能自制而使惩罚无限制地升级,则往往会激化孩子对父母的反抗情绪 。因此,建议父母切勿在醉酒之后或自己心情不佳、情绪低落、脾气暴躁等时候惩罚孩子,以免过激失态,影响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