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横幅怎么写( 二 )


第六条 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罢工、瘟疫、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自然灾害 , 以及本合同双方不可预见或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和事件;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 该方应尽快以电传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 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说明;3. 发生不可抗力 ,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对方损失 , 应承担赔偿责任;4. 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 , 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 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若遇无法协商解决的分歧 , 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乙方同时有权向居委会婚姻家庭协调办公室或妇联等相关部门进行申诉 。
第七条 后续立法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或甲乙双方用书面明确表示 , 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