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甲方与主管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转让买卖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项目清单总价、项目量子目单价、主管单位买卖经济利益等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质复印文件,业主提供的各种生产资料,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主管单位所签订转让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
4、乙方应保证该煤矿买卖项目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开采 。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
5、乙方在甲方与主管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如果能够达成煤矿转让买卖合同,乙方负责协调好双方关系 。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主管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主管单位所签订的专业转让买卖合同 。甲方因履行转让买卖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乙方促成甲方煤矿转让买卖的同时,应一个星期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总价的 50%,支付以转账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是该煤矿转让买卖合同生效,费用包干价壹佰万元人民币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的一个星期内,应向乙方支付40%;煤矿转让买卖生效后一个星期应支付剩余的60% 。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
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 差 等 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甲方没有按合同履行造成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追债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完成居间任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