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具体时间段,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计算,包括每日多少小时、每周工作多少天数或每月工作多少天数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方式,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 。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休息是指劳动者免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是劳动者带薪休息 。
休息休假主要有:工作间隙休息、日休息、周休息、法定节日休息、探亲休假、年休假、婚假等 。(六)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相应给付劳动者的货币 。
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等(七)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的、要求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强制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享受的基本权利 。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以与劳动者约定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义务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
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或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对生命健康的伤害 。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是指上述规定以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 。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三、劳动合同补签和倒签的法律后果区别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 。
另一种为“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 。“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