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怎么写( 二 )


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本社章程 , 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业务范围; (三)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六)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七)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十)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十一)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 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 , 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 , 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
5. 加入农村合作社证明怎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县工商局: 经调查核实 , 由 (拟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作为住所使用的 , 位于 (详细地址)的房屋 , 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 属合法建筑 , 产权归 (房屋所有权者名称)所有 。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XX县XX镇XX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使用证明: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 , 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及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 , 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及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 , 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
6. 脱离农村合作社证明怎么写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 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 , 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 , 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
其他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 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 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 , 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 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 , 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但是 ,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 , 并报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 , 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