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装修、装饰之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害或拆除租赁房屋本身之结构体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未拆除或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任其处理 。
6.3 即使有上述6.2条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以使租赁房屋处于良好、适租状态 。对于乙方拒绝拆除的,甲方可不经通知乙方代为拆除,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
6.4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租赁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搬迁 。
4. 房屋岀租证明怎写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作为租赁证明 。房屋租赁证明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
1、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
2、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
3、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4、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
5、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
6、此外,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后,还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