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古代惨不忍睹的5大兽刑( 二 )


二、割舌
将人舌头割掉 , 常用于后庭妃子对宫女施刑 , 或皇帝对乱说话的大臣施刑 。
韦贵妃在宫内休息时 , 曾嫌掖庭中的宫女太吵 , 、吩咐贴身丫鬟 , “把她们舌头给铰了”;武如意和徐慧初入宫中到掖庭的洗衣房时 , 也曾遇到过没有舌头的宫女 。
另外 , 李治在谈到吴王与武昭仪的关系时 , 传旨:“吴王与武昭仪的清誉不是拿来给蠢妇和小人聊作谈资的 , 再有人谈及此事 , 舌头也不用留了 。”
属于剐刑的一种 。《资治通鉴》描述安史之乱时 , 有一段记载安禄山处死颜果卿运用割肉节解的剐刑:“目大骂 , 受剐刑 , 仍骂不绝口 , 被钩断舌头 , 犹含糊而骂 , 直至气绝 。”
三、鸩毒
早在春秋时期 , 鸩毒就已被用作谋害人的手段 。公元前656年 , 晋献公的宠妃骊姬企图谋杀太子申生 , 她把鸩毒下到酒里 , 把堇菜(一种毒草)放入肉中 , 让申生食用 , 申生还没有沾唇 , 献公先到了 , 他用这酒洒在地上祭奠祖先 , 地面上立即鼓起一个大包 。申生发现了骊姬的阴谋 , 十分害怕 , 就离宫出走 , 不久自缢而死 。申生虽然不是直接死于鸩毒 , 但从史籍的记载来看 , 鸩酒的毒性实在令人畏惧 。
四、杖杀
杖杀是唐朝政府运用极其普遍的刑罚 , 是一种用重杖击打屁股处死罪犯的行刑方式 。《旧唐书 酷吏列传》记载:“笞罚人畏其不死 , 皆杖讫不放起 , 须其肿愤 , 徐乃重杖之 , 懊血流地 , 苦楚欲死 。”可知道唐朝的法外酷刑杖杀不止是一种屈辱至死刑 , 而且还是一种折磨到死刑 。唐朝的杖杀已经达到一种高超的害人水平 。《旧唐书 刑法志》记载唐肃宗时期一次就将“达奚挚、张岯、李有孚、刘子英、冉大华二十一人 , 于京兆府门决重杖死 。”唐朝的杖杀其适用的范围、性质、特点等在唐朝表现得极为复杂 , 正反映出唐朝法制混乱的现象 。
五、绞缢
实际上分成缢死和勒死两种 。缢死 , 俗称吊死 , 是指以绳索将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而死亡的方法 。勒死 , 是指以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死亡的方法 。绞刑一般是指执行死刑 。但绞刑的两种情况也可用于谋杀、自杀 。作死刑解释时 , 又称问吊、缳首死刑等;而在香港 , 亦有度颈这一个名称 。如用于自杀则称自缢 。一般在行刑前都要将犯人五花大绑、蒙上头后 , 再于刑场执行绞刑 。一般而言 , 把要死的人吊在树上或梁上是最简单的方法 。这种方法亦称为上吊 。亦有像拔河那样的缢杀方法 , 即两组人员在两旁拉扯绳索 , 勒死在中间的人 。
六、枭首
“枭”就是把头砍下来挂在木头上示众 。“枭首”后面一般挂着“示众”二字 , 因此又称“枭示” 。从汉朝开始 , “枭首”写进法律 , 以后朝代的法律里一般都有 。“枭首”比“弃市”严重 , 犯法的程度也相对恶劣些 。
七、大理寺刑房十二道菜
无相关历史记载 , 但大理寺刑房本身就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地方 。另外据记载 , 武则天手下酷吏索元礼和来俊臣联手发明了十种恐怖枷刑 , 还合编了一套刑讯逼供的教材 , 取名《罗织经》 。剧中大理寺刑房十二道菜或与此类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