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假的事由怎么写( 三 )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 ,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 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 , 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 ,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 , 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 , 另给予路程假 。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 , 职工的工资照发 , 途中的车船费等 , 全部由职工自理 。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
以上规定并不完善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多都有更详细的规定 , 例如某省关于丧假的规定如下:
“丧假是干部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 , 直系亲属不区分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 只要是直系亲属的都符合条件 , 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 。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如需去外省市料理丧事的 , 假期可酌情增加 , 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 。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超过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
以上这个规定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 , 私企职工能否享受 , 只能看公司的规定的 , 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但是这种事 , 公司一般都会通融的 , 不过很多是不带薪的 , 算是事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