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 。
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 。
4. 监理报告怎么写 在此,我代表某某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将本工程监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程概况:绵阳市平武县古城中学灾后重建工程,由四川第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施工 。
该工程位于原古城中学校区内,为框架结构,其中:教学楼为四层,学生公寓楼为四层,学生食堂为一层,各建筑物屋面均为陶瓷瓦坡屋面,总建筑面积13717.57m2,总造价为4000万元 。二、监理组织机构:我司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大纲,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组建由总监理工程师雷雨,土建监理工程师刘兵、何颖强,水电监理工程师陈文昌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于2008年8月2日进场,对本工程进行监理 。
项目监理组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坚持“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的宗旨,以“认真、严谨、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实施监理,完成了监理任务 。三、监理工作情况:1、抓好事前控制,严把开工关 。
在整个监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为主,依据合同和设计文件编制了监理规划,制订了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内容,行为主体,验收标准及工作要求 。本工程开工前,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我们审查了施工单位的资质,现场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制度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资格、上岗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