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合同怎么写( 三 )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 。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 。
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
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 。
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
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 。
3. 怎么签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公路建设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及方式:浇砼路面混凝土 公里;包工包料 。三、工程总价款:水泥路面按交通部门实际验收里程结算,每公里25万元 。
四、工程工期:2012年8月6日—2012年12月30日 。五、质量标准:本项目采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技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1333431363030术标准,路面3.5米宽 。
实际路面确实不够的按实际路面铺设 。路面结构类型:水泥砼路面,厚度18cm,质量要求以《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为标准,强度达C25 。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为使工程顺利完工,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督 。2、施工用电、用水和场地由甲方提供,不得收费 。
3、甲方造成的原因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4、公路建设资金除国家计划补助外,缺口资金全部由甲方负责争取落实 。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文明施工,方法得当,严格管理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因工程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道路的保养由乙方负责 。
7、国家村级公路建设补助资金计划指标由乙方负责争取落实 。七、付款方式 1、工程项目由县交通部门验收合格后,国家村级公路补助资金由村委会出具收据由乙方到交通部门领取; 2、缺口资金部分在工程动工时由甲方预付给乙方伍万元,动工后完成两公里再支付壹拾万元,工程完工付清;如缺口资金难全部付清,2012年年底前必须补足贰拾万元;所欠部分必须在2013年年底前付清;如还难以付清,以后年度按月利率1.5‰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