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简历怎么写( 三 )


具体办理申报提交材料:
1、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下同) 。
自治区药品管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依据药品批发企业设置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 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 书面通知申办人 。
申办人取得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并完成筹建后 , 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 , 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 , 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 ,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组织现场验收 , 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结论 。不符合标准的 , 下达《验收整改通知书》 , 企业应当在30日内完成整改 , 提出复查申请 , 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组织验收 。
经现场验收符合标准的 ,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 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满后 , 未提出异议的 ,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 并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提出异议的 , 待调查核实后再行处理 。不符合条件的 ,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作《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不予发证通知书》 , 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
至于 , 开药房的申请应该要包括你开药方的简单理由、药房的基本情况、经营的基本范围、承诺等 。

药房简历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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