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述材料怎么写( 三 )


理由部分在写法上 , 要体现先述“情” , 后说“理” , 再引“法” , 最后推出理由 , 证明所诉案件有理有据 。
③结束语 。这里主要是最后提出明确而且具体的请求目的 。可以写为:“综上所述 , 被告人***的行为 ,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款的规定 , 构成**罪 , 后果严重 , 情节恶劣 , 请求对被告人依法惩处” 。
尾部尾部一般有如下内容:
①写明致送机关 。
②自诉人签名或盖章 。
具状时间 。
附项附项是自诉状中需要注明的部分 。包括:本状副本*份;具体列出附送的各种证据的名称和件数及证人** , 住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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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事人陈述材料与书证同吗 当事人陈述材料与书证不同 。
当事人陈述是证据的一种 , 同样书证也是证据的一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 , 民事证据有以下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
这里所指的证据种类是指作为证据资料的不同表现形式 。1、书证的概念与特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
例如各种书面文件或纸面文字材料 , 如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等 。但书证内容的物质载体并不限于纸面材料 , 非纸类的物质亦可成为载体 , 如木、竹、石、金属等 。
书证具有以下特征:(1)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的事实 , 而不是以其外形、质量等来证明案件的事实;(2)书证往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3)书证的真实性较强 , 不易伪造 。2、当事人陈述的概念与特征 当事人陈述 , 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本案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
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所作的陈述中涉及多方面的内容 , 如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诉讼请求根据的陈述、反驳诉讼请求的陈述、反驳对方证据的陈述、关于其他程序事项的陈述等 。而作为证据的当事人陈述是指那些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 , 如关于争议法律关系形成事实的陈述 。
基于趋利避害的特性 , 当事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比较 , 易夹带虚假的成分 , 为了追求胜诉 , 当事人可能向法院做一些不真实的陈述 , 这是当事人陈述的特点 。
4. 民事自诉书怎么写 民事起诉书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
3.证据和证据的来源 , 证人姓名与其地址 。民事起诉书的格式、项目和应具备的内容由四部分组成: 1.首部 (1)标题写明民事起诉书 。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
如果同案原告为二人以上 , 应一一写明 。如果同案被告有二人以上 , 应按责任大小的顺序写明 。
如果原告或被告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 , 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 及其与原告或被告的关系 。如果被告是法人、其他组织的 , 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 , 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