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记录怎么写( 三 )


②体检应记录主要阳性体和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 。③初步确定的或可能性最大的疾病诊断名称分行列出,尽量避免用“待查”、“待诊“等字样 。④处理意见应分行列举所用药物及特种治疗方法,进一步检查的项目,生活注意事项,休息方法及期限;必要时记录预约门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 。
(3)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情况;体检时可有所侧重,对上次的阳性发现应重复检查,并注意新发现的体征;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特殊检查 。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诊视 。与上次不同的疾病,一律按初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 。
(4)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急诊病员应加填具体时间 。
(5)请求其他科会诊时,应将请求会诊目的、要求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清楚,并由本院高年资医师签名 。
(6)被邀请的会诊医师(本院高年资医师)应在请示会诊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 。
(7)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填写住院证 。
(8)门诊医师对转诊的病员应负责填写病历摘要 。

门诊记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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