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创业扶持政策 梅州市创业协会( 六 )

5年内自主创在本市领取yíng执照或其他法定构注册dēng记并正常经yíng的高校毕shēng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xiǎn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工伤、医疗和shēng育社会保xiǎn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
(三)租金补贴
租用经yíng场地(hán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申请租金补贴 。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suǒ创办,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
(四)创带动就补贴
初创吸纳就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xiǎn费的,按其吸纳就(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chú外)给予创带动就补贴 。招用3人(hán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
(五)其它shuì收优惠政策
1、凡高校毕shēng从事个体经yíng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yíng之日起1年内miǎnshuìdēng记证工本费(即:miǎnshuì) 。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guó家*的行chú外),当年安置待人员(hán已办理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