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法律援助的法律效果 法律援助 刑诉法( 五 )

mín院应当指定承担援助义务的shī为其提供biàn护 。(3)bèi告人可能bèi判处死xíng而没有委托biàn护人的 , 人mín院应当指定承担援助义务的shī为其提供biàn护 。”由此可以看chūxíng事诉讼规定的xíng援助制度采用的是指定biàn护的方式 。该条第一款实际上是一种“任意的指定biàn护” , duì于指定biàn护人的选任问题具有自由裁量权 。第二、第三款规定的指定biàn护则是院的义务 , 如果院不履行这一义务 , 则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zài程序上就失去了正当性 , 所作chū的裁判就有可能因bèi当事人提chū上诉、检察院的抗诉而bèi上级院裁判无效 。[6]这种biàn护即所wèi的“必要的指定biàn护” 。最高人mínguān于执行《中华人mín共和国xíng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7条规定:“bèi告人没有委托biàn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mín院可以为其指定biàn护人:(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jīng济困难标准的;(二)本人确无jīng济来源 , 其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