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和经济结构转型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的冲击,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十件实事的意见》精神,现就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大力支持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创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三大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一)货币出资“零缴付” 。放宽出资方式限制,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货币资产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创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无最低出资数额限制,出资方式由高校毕业生自主决定 。
(二)经营场地“零成本”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以及机动车运输(含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个体演出、个体演出经纪等采用流动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可登
- 建水创业扶持 修水创业贷款
- 荆州创业人才政策扶持 荆州市创业补贴
- 文化创业扶持项目 关于文化创业项目
- 苏州创业扶持申请 苏州创业扶持中心
- 创业税收扶持 创业税收扶持措施
- 济南创业资金扶持政策最新 济南政府创业补贴政策
- 创业扶持发展 支持创新创业
- 中山市古镇对创业者的扶持 中山市古镇镇发展
- 邵东返乡创业扶持 邵阳市返乡政策
- 创业散酒项目扶持 关于酒的创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