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 请求权是什么( 二 )


21、但有称为能为权(Recht der rechtlichen Konnens)者,亦有称为变更权(Recht auf Rechtaenderung)者,本书则从通说,用形成权之名称 。
22、形成权有在发生权利者,例如对于无权代理之承认是 。
23、有在变更权利者,例如选择选择之债之选择权是 。
24、有在消灭权利者,例如撤销权、抵销权、解除权及继承抛弃权是 。
25、——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第40页10、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 。
26、——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上)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第83页1在形成权,权利人得利用其法律所赋予之权力,以单独行为,使权利发生变动(即权利之发生、变更及消灭) 。
27、如承认权、选择权、撤销权、终止权及解除权等均属之 。
28、考形成权与支配权之区别,既在形成权人之意思表示,无须他人之协助,依法可发生一定之效力,而支配权之行使,无须有赖他人之行为,始克奏效也 。
29、——梅衷协《民法要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第36页12、形成权者,依权利者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得权利发生、变更、消灭或生其他法律上效果之权利也 。
30、非如支配权,权利人只得为特定之行为,乃依特定之行为,更使其发生法律上特定之效果,属于前述能权,乃自其作用之方面观之,而命名如此耳 。
31、法律有时使权利人依诉之形式始行使形成权,以判决形成法律关系,谓之形成判决,其诉谓之形成之诉 。
32、债权人撤销权、婚生子否认权、离婚权、终止收养关系权等均属之 。
33、——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第25-26页13、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追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第46页14、得依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内容变更或消灭而称为形成权 。
34、······形成权系赋予权利人得依其意思而形成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之力,相对人并不负有相对应的义务,只是受到拘束,须容忍此项形成及其法律效果 。
35、——王泽鉴《民法总则》(增订版)2000年作者自版 第105页15、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或与他人共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包括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称形成权 。
36、————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第143页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 。
37、――佟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第39页 。
38、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6页 。
39、2、请求权为Windeschrecht氏所发明,于法学上实为较新之观念 。
40、请求权,通常可分为绝对请求权与相对请求权,前者系对于一般人之请求权,其内容乃在要求不为一定行为,故恒为消极请求权 。
41、举凡由物权或其他支配权所生之请求权皆属之 。
42、后者系对于特定人之请求权,其内容不仅在请求一定行为,并得请求不为一定行为,故有积极请求权与消极请求权之二种 。
43、此二种请求权,足为债权之内容 。
44、――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第41页 。
45、3、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魏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它包括对物之请求权和对人之请求权等,如债权的核心就是请求权 。
46、――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上册)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8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