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 。
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件身份证号码: 证件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3. 住房过户申请怎样去写 房屋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一切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 。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则,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承受该房屋 。该房屋详细情况如下:
(一) 座落于北京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赠与房屋的一切权证证号为 ,丘号为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 土地运用权获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
第二条:因甲方经济缘由,此房产所购的一切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获得该房产房产一切权证 。经协商分歧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辅佐办理 。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署前以及合同签署后不断到过户终了期间该房屋权属情况完好和其他详细情况完好,并保证房屋不受别人合法追索 。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别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 。如因上述行为形成乙方不能获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一切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一切税费 。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商定积极辅佐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 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 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隶属设备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在乙方领取《房屋一切权证》后,按有关规则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运用权变卦手续 。甲方未按规则实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商定承当违约义务: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固然房屋一切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益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局部 。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实行本合同中若发作争议,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 。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 份,为申请房屋一切权转移注销提交房屋权属注销机关一份 。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件身份证号码: 证件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