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 。
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 。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
5. 请问丧葬费用分几块,如何报销,需要注意些什么 1.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1.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
2、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公布前,实际上还有一种赔偿实际损失的办法,这就是按照丧葬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 。其应当赔偿的项目是:2.1寿衣费受害人死亡的寿衣支出,应当赔偿 。
寿衣的购置费,应当是一般的寿衣,受害人家属采用高级寿衣装殓的,只赔偿一般标准的寿衣损失 。2.2运尸和火化费这是必须支出的费用,应当全额赔偿 。
2.3骨灰盒(棺木)费在有火化场所的地区,只赔偿骨灰盒的购置费用,标准是中等的费用 。如果受害人家属采用高级骨灰盒,则按照中等的购置费用计算 。
在没有火化场所的地区,则应当赔偿棺木购置费 。2.4骨灰存放费用对此,只赔偿一期骨灰盒放置费用 。
必须采用土葬的,则适当赔偿安葬费 。注:对以上的赔偿,如果当地有关机关有赔偿标准的,依照该规定标准赔偿 。
没有标准的,按照实际支出和上述合理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3.1上述司法解释实际上只规定了一种赔偿办法,即:定额赔偿办法,实行一次性给付赔偿 。3.2一次性赔偿丧葬费,就是按照标准确定赔偿金额 。
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办法,就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赔偿6个月 。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确定 。
注:有的学者对这种规定一个相对固定数额标准确定丧葬费的做法提出疑问,认为“将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不断发展,司法者素质的提高,此种完全不考虑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也不管其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而是统一按照一个标准支付丧葬费的规定,终将为民法典所抛弃 。”对此,我们认为虽然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赔偿实际丧葬费损失的方法曾经普遍采用,但随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施行,应当严格执行该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出应当赔偿的丧葬费数额,实行定额化赔偿,并向赔偿权利人一次性给付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