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曾说:“观念自由高于肉体自由 。”从世俗层面而言 , 物质和精神的继承都具必要性 , 但对于具有传承意义的传家宝来说 , 精神上的继承更有价值 。所以祖训不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 , 但它是一种精神上的财富 , 足以创造更多更深意义的价值 。
5.明朝的(皇明祖训)写了哪些东西呢皇明祖训
明太祖朱元璋主持编撰的明朝典籍 。内容是为巩固朱明皇权而对其后世子孙的训戒 。初名《祖训录》 。始纂於洪武二年(1369)﹐六年书成﹐朱元璋为之作序 。命礼部刊印成书 。九年又加修订 。二十八年重定﹐更名为《皇明祖训》﹐并将首章的《箴戒》改称《祖训首章》 。
全书目有十三﹕
1.祖训首章﹐分述禁用酷刑﹑禁立丞相﹑对犯法皇亲国戚的处置及对四方各国的方针﹐其后是关于敬天法祖等问题的言论 。
2.持守 。自述持身之道﹐强调节俭 。
3.严祭祀 。认为祭祀贵在精诚﹐并叙述祭祀的准备程序 。
4.谨出入 。告诫后代帝王不要轻易动止 。
5.慎国政 。主要讲帝王须广有耳目﹐同时规定官员﹑士﹑庶人等不得枉议大臣 。
6.礼仪 。分述祭祀﹑奉使王府﹑进贺表笺﹑亲王朝觐﹑亲王在国等礼仪 。并为东宫及亲王府各拟名二十字﹐令其子孙顺序使用 。
7.法律 。包括对皇太子和亲王的处分办法 。
8.内令 。规定皇后不得干预外政﹐宫闱当谨内外 。
9.内官 。分述内官职掌﹑品秩和内官机构的设置 。
10.职制 。先叙述封爵的程序和规格﹐规定郡王子孙有文武材者﹐可考验授官﹔次述宗人府及王府官的设置 。
11.兵卫 。分王国军队为守镇兵和防卫兵﹐遇警并从王调遣﹔同时规定亲王仪仗 。
12.营缮 。规定诸王宫室格式﹐不得超越 。
13.供用 。包括朝觐时沿途人役物料的支给和每岁常用两部分
拓展资料:
附录《四库全书总目·明祖训一卷》提要
明祖训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洪武二年 , 命中书编次 , 其目十有三 。一《祖训首章》 , 一《持守》 , 一《严祭祀》 , 一《谨出入》 , 一《慎国政》 , 一《礼仪》 , 一《法律》 , 一《内令》 , 一《内官》 , 一《职制》 , 一《兵卫》 , 一《营缮》 , 一《供用》 。至六年五月书成 , 太祖自为序 , 复命宋濂序之 。此本佚濂序 , 惟太祖之序载篇首 。序称「开导后人 , 立为家法 。大书揭於西庑 , 朝夕亲览 , 以求至当 。首尾六年 , 凡七誊录稿 , 至今方定 。命翰林编辑成书 , 礼部刊印」云云 。然则诸词臣仅缮录排纂而已 , 其文词悉太祖御撰也 。其中多言亲藩体制 , 大抵惩前代之失 , 欲兼用封建郡县以相牵制 。故亲王与方镇各掌兵 , 王不得与民事 , 官吏亦不得预王府事;尤谆谆以奸臣壅蔽离间为虑 , 所以防之者甚至 。如云:「若大臣行奸 , 不令王见天子 , 私下傅致其罪而遇不幸者 , 其长史司并护卫移文五军都督府 , 索取奸臣 , 族灭其家 。」又云:「如朝无正臣 , 内有奸恶 , 则亲王训兵待命 , 或领正兵讨平 。」然则靖难之事 , 肇衅於此;高煦、宸濠遂接踵效尤 。是亦矫枉过直 , 作法於凉之弊矣 。皇甫录《明记略》云:「《祖训》所以教戒后世者甚备 , 独无委任阉人之禁 , 世以为怪 。或云本有此条 , 因版在司礼监削去耳 。然《永乐大典》所载 , 亦与此本相同 , 则似非后来削去 。录所云云 , 盖以意揣之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