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侦探只能有一名 , 也就是说 , 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 , 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样 , 是独一无二的 。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 , 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 , 打乱逻辑推理的脉骼 , 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 。
侦探人数超过一名 , 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 , 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 。
也就是说 , 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 。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 , 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 , 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 , 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 , 不配和读者斗智 。
十一、那些做仆人的 , 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 , 不可被选为凶手 。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 , 太容易被找出来 , 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 , 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 。
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 。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 , 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 , 让世人铭记于心 。
十二、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 , 凶手也只能有一名 。当然 , 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 , 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 , 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
十三、推理小说中 , 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 , 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 。十四、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 。
也就是说 , 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 , 举例来说 , 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 , 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 , 用极其罕见 , 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 , 这也不行 。十五、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 , 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 , 我的意思是 , 在案情大白之后 , 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 , 会清楚发现 , 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 , 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 。
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 , 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 。当然了 , 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 。
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 , 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 。可以预期的是 , 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 。
十六、过长的叙述性文字 , 微妙的人物分析 , 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 , 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 。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 。
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 , 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 。
4.怎么写悬疑推理的小说有点资料: 从狭义上讲 , 推理是小说构成的主要要素 , 以通过设立悬念并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进行侦查破案等 , 即以侦探破案事项为主要内容的小说便是推理小说 。
从广义上讲 , 除侦探破案小说之外 , 犯罪小说、暴力小说、公案小说、幻想小说、惊险小说、复仇小说、冒险小说、间谍小说、武侠小说、具有推理成份且悬念较大的风俗育情小说、家庭纠纷小说乃至神奇志怪小说等诸多大众文学作品形式亦均可纳人推理小说的范畴之内 。反映历史潮流 , 缩写社会现象 , 揭示人生真谛 , 笑讽世态炎凉 , 沤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始终是文学使命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