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新的工资标准的办法仍按劳人薪(1985)31号文和劳薪字(1990)11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新调整的工资标准后,企业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临时工资待遇调整为:大学本科毕业生七十二元(六类工资区,下同);大专毕业生六十七元;中专毕业生五十八元;取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生八十四元 。
上述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其所在单位可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合理确定其定级工资,一般应在不高于本人见习期临时工资一级内掌握 。已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生,分配到企业工作后,如一时难以明确职务,其临时工资调整为:博士生一百零三元;硕士生九十六元 。
待他们明确职务后再按其所任职务正式确定工资 。其他有关涉及职工工资日常支付的问题,如职工病事假工资、计件工资单价计算等,仍按现行有关规定的办法执行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可按照本通知精神,调整国营小型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工资标准,并报劳动部备案 。纺织企业岗位工资标准、民航企业空勤人员工资标准、交通航运企业船员工资标准,按国发〔1991〕18号文确定的原则相应进行调整,分别由纺织部、民航局、交通部制定标准的调整方案,报劳动部批准后执行 。
实行新的企业工资标准,是配合价格调整、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 。各企业要正确处理调整工资标准与搞活企业内部分配的关系 。
试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可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将这次增加标准工资的资金用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
一般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论其经费来源、支付形式、费用列支渠道、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国家计征所得税,都应列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 。
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进行统计,一般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 、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鉴于目前企业工资项目不统一,用人单位实际发给本单位职工的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一律计入工资总额 。劳动者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等 。
文章插图
- 会员通知短信怎么写
- 怎么写停车场收费通知
- 工资提成怎么写
- 罚款告示是怎么写
- 消防通知书怎么写
- 交电费通知怎么写
- 停车收费通知怎么写
- 吃车厘子会上火吗 车厘子上火还是降火 车厘子吃了上火还是降火
- 六个月宝宝食欲下降的用于
- 宴会通知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