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假事由怎么写( 二 )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四、探亲假制度: 探亲假是指给予与配偶和父母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回家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的制度 。
中国自1958开始实行探亲制度,1981重新修订颁布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未婚者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
五、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公休假事由怎么写】

公休假事由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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