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送达怎么写( 二 )


公证当事人应负的基本义务有: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0、如实回答公证人员的提问 , 陈述事实真相 , 不得虚假陈述 , 不得提供假材料 , 否则要依法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11、积极配合公证人员核查取证 , 按规定提供证据及证据线索; 12、按照规定在申请办理公证时预先支付公证费用;如因当事人原因中途撤回公证申请 , 公证已经办结的公证费不予退还;已经办理未办结的退还50%公证费;未办理的收取10元; 13、提出回避申请的 , 应当在公证书作成前提出 。详细阅读该《告知书》后 , 明确本人申请办理公证的权利和义务后签名 。
注意:公证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 ,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 , 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如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拖延或某类特殊案件先申请后办证的 , 办证时间顺延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
4.公证送达形式有哪些呢公证送达有各种形式 , 如何送达要看具体情况 。
1、邮寄公证:一般只需要公证员随当事人共同到邮局把要送达的文件递交给邮局办理邮寄手续即可 。2、直接送达:一般是由送达人和公证人员一起到向受送达的送达 。
公证送达是一种有效的办案手段 。目前 , 在基层质监部门执法办案中 , 执法文书送达难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 送达难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 因此 , 解决送达难问题对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 。
实践证明 , 采用公证送达可较好地解决送达难这一问题 , 公证送达是不能取消的 。公证送达实际上是留置送达的一种方式 。
留置送达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法定的送达方式 , 既然公安干警、群众或基层组织等都可以作为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作证 , 那么 , 由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签字作证同样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证人身份的要求 , 即只要证人与执法机关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 如上、下级关系等都可以作证 。所以 , 一般意义上的留置送达是可由公安干警、群众或基层组织等作为证人做证 , 而公证送达是由公证人员作为证人作证 , 二者性质是一样的 , 只是证人身份不同而己 , 因此 , 公证送达是留置送达的一种方式 。
5.申请公证送达时,公证员、当事人、第三人一起去送吗看具体情况而定 。
送达方式:
1、邮寄公证:
一般只需要公证员随当事人共同到邮局把要送达的文件递交给邮局办理邮寄手续即可 。
2、直接送达:
一般是由送达人和公证人员一起到向受送达的送达 。
所谓“公证送达” , 亦称现场公证 , 是指执法人员在送达执法文书时 , 同时邀请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一同前往 , 一旦发生当事人拒签情形 , 执法人员当即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实 。
并由公证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作证 , 而后将执法文书留置于现场 , 从而完成送达程序的一种送达方法 。其核心内容是公证人员现场作证以证明送达程序完成的事实 。
实践证明 , 现场公证具有实用、有效且容易实施的特点 , 不管当事人以何种手段拒收执法文书 , 只要送达现场有两名公证人员签字作证 , 执法人员的送达就符合程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