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
1、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
2、双方1寸免冠照片1 张 。
准生证办理流程: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
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
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
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
办理时间: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
办理地点:在女方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准生证
【生育书面申请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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