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包括对未婚、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等三种婚姻状况进行证明 。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户口本原件 3.原来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 4.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 。5.一张一寸照片 证明单位填表人:__(签名) 证明单位盖章: 。
【婚牵证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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