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地怎么写( 四 )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发包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合同签订地应该如何确定郑州市李先生来电咨询: 我所在的机械制造厂准备与四川的一家企业签订一份产品购销协议,协议上注明的合同签订地为郑州市中原区,但由于对方业务人员没有携带合同印章,需要由我所在的厂业务人员持单方加盖印章的产品购销协议跟对方业务人员一起到四川企业所在地,由对方加盖印章后,再拿回到郑州 。
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产品购销协议中没有注明合同签订地,该如何确定合同签订地?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杨晓栋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你咨询的问题,如果你所指的产品购销协议中已经约定了合同签订地为郑州市中原区,那么郑州市中原区即为合同签订地,而不管合同最后在何方签订;如果双方在产品购销协议中没有约定签订地,那么最后签字或者盖章一方所在的地点,即四川企业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 。
7.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原发布者:3078509999
土地承包合同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甲方将位于通许县大岗李乡铁佛寺村北,邸大公路路西的 亩(具体面积以丈量为准)耕地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费用每亩 元,每年承包费用共计 元 。乙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以现金形式结算当年土地承包款,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证 。乙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按协议价款10%的滞纳金付给甲方 。四、乙方土地使用范围,主要生产优质小麦、土豆、花生、西瓜等农作物和高新果品开发及高标准园林绿化苗木培育、家禽、水禽养殖等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单方私自提高承包金,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及抵押 。2、协助乙方协调周边事宜,保证水、电、路畅通,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权,享有基础设施的使用权,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协定生产有关的生产和生活设施,并要认真管理好甲方土地,不能挖坑取土,保持土地平整 。4、在生产管理安全方面发生的所有事项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