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法律援助的情形 应当法律援助的情形左宁( 三 )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
三、不予援助的情形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能够适用法院援助的主体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经过申请可以进行法律援助,而必须提供法律援助的主体是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不用通过申请即可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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