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政策文件 房改 政策( 四 )


64、 (三十)严肃纪律 , 加强监督检查 。
65、对违反《决定》和本通知精神 , 继续实行无偿实物分配住房 , 低价出售公有住房 , 变相增加住房补贴 , 用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超标出售、购买 公有住房 , 公房私租牟取暴利等行为 , 各级监察部门要认真查处 , 从严处理 。
66、国务院责成建 设部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 。
67、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
68、原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 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 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
69、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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