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这个结果,张玉松于2005年6月6日再次走进了东宝区法院 。这一次,他把前妻王玲、儿子张子莫一同列为被告,要求法院确认自己与张子莫不具有父子关系,并追讨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 。
2005年9月,法庭即将开庭 。但是,负责此案的审判长、东宝区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周伙明却心情沉重,认为一对20年的父子,不该闹成这样 。于是,他找张玉松谈话,想劝他撤诉 。
周庭长推心置腹地说:“如此费尽心机想证明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你究竟是什么目的呢?儿子现在已经是大学生了,再证明儿子不是自己亲生 , 对你、对儿子有什么好处?”
张玉松说,儿子确实不是他的,他长得像郑林,他不愿意做一个顶缸父亲 。周庭长说,我看你与张子莫长得很像 , 都是近1.8米的个子,一看就是东北汉子,而且还有亲子鉴定 。但是周庭长无法说服张玉松,他又找张子莫谈话 。张子莫明确表示 , 他痛恨那个“精神偏执、无聊透顶的父亲” 。
2005年9月22日,荆门市东宝区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张玉松出示的证据 , 仅能证明张玉松现在生育能力受限,但不能证明张玉松完全不能生育或者第一次结婚时不具备生育能力 。张子莫已满20岁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不同意重新进行亲子鉴定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结合湖北省公安厅的鉴定书,可以认定张玉松是张子莫的亲生父亲 , 法官依法驳回了张玉松的诉讼请求 。
张玉松不服判决,再次上诉,荆门市中院再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
2006年4月13日,张玉松再次来到北京,请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对他的性功能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是:张玉松存在原发性勃起功能障碍(器质性) 。他认为,既然是原发性的,那就说明他一直生育受限,足以与湖北省公安厅的亲子鉴定相抗衡 。
2006年6月6日,张玉松以“原亲子鉴定结论不应被采信 , 被告人不同意鉴定应视为妨碍举证 , 依法推定原告人的主张成立”为理由,向荆门市中院申请再审 。
荆门市中院却驳回了他的再审申请 。至此,通过司法途径,张玉松已无法实现证实张子莫不是自己儿子的愿望 。不久,他又找到了新途径:上访 。
从此,张玉松、刘梅夫妇一起奔走于湖北省人大、全国人大等单位“喊冤” 。刘梅穿着自制的喊冤服,到有关机关上访 。因为她的行为干扰了机关工作,两次被有关部门带回了荆门 。
2006年8月18日 , 全国人大办公厅将张玉松的上访,批复给湖北省人大处理 。但是,有关部门审查认定,该案的两审判决并无不妥 。
张玉松的母亲为儿子的行为伤透了心 。她已经三年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了 。她对女儿说,我没有想到你哥会变成这个样子,这是我作为一个教授,教书育人一辈子的耻辱 , 以后任何时候,不要在我面前提起他的事 。后来,因为张玉松不停地上访 , 有关部门需向他母亲调查 。她对调查人员说:“我作为一个教授,教儿无方,给各级组织添了麻烦,对不起!”
张玉松不愿意承认张子莫这个儿子 , 而张子莫也不愿意有这样一个父亲 。虽然,亲子鉴定和法院判决都认定他是张玉松的亲生儿子,张子莫却四处打听,能否向法院起诉解除他与张玉松的父子关系 。
然而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解除的,不管他对父亲有多么怨恨,他仍然是张玉松的儿子,这一点是永远不能改变的 。
2006年11月初,采访人员在采访该案时,张玉松的妻子刘梅说,在打官司初期,张玉松曾要求王玲赔偿他3万元抚养费,他就撤诉 , 但王玲拒绝了 。现在 , 官司打了两起两落,仅律师费就花了6万余元,如果再加上鉴定及进京上访的费用,他们为此花了10万多元 。而张玉松早已在单位办理了内退,经济拮据,目前靠刘梅的私房钱生活 。官司打到这个地步 , 是他们也没有想到的 。现在他们只有上访,寄希望于上访来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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