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步#这样的“好诗”,发一遍怎么够?要两遍,有错别字也行( 二 )


不知在文学圈,一稿多次发表算不算违规。李云这首《舞步》,先在《安徽文学》上发表,后在《上海文学》上发表,这是正常的事?反正在论文刊物上,一稿多投,或多次发表,那是比较严重的违规的。也许,文学圈是个例外,文学圈例外的事向来挺多。

舞步#这样的“好诗”,发一遍怎么够?要两遍,有错别字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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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首诗掰成两首诗来用,确实很会过日子。虽然有了小小的改动,却竟然改错了,看来还是一字不改最为妥当。一般的诗歌爱好者,想要发表一首诗都很难。但李云一首诗却能两次发表,估计他的诗确实是“好”,好得编辑都“爱不释手”,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发表了。
怎样才能成为李云这样的“著名诗人”?我看没有别的办法,《诗歌月刊》主编就是他最好的敲门砖。你如果也成了著名刊物的主编了,那要发表作品,要获奖,估计就“信手拈来”了,毫不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