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理!天才高斯——19世纪最伟大的数学家,近代数学的奠基者( 二 )


的方程的解的问题;这一部分所发展出来的技术,成了后来一代代数论学家所做的大量工作的基础。第6部分由各种不同的应用所组成。最后一部分起初吸引了最多的关注,处理的是次数为素数的割圆方程的解。
高斯把勒让德在两年前发表的二次互反律称作黄金定律。在后来的作品中,高斯试图得出同余式x^n=p(modq)对于n=3和4的类似定理;但对这两种情况,他发现有必要把“整数”这个词的意义扩大到包括所谓的高斯整数,亦即形如a+bi的整数,式中,a和b都是整数。高斯整数构成了一个整环,像实整数整环一样,但更一般。可整除性的问题变得更复杂,因为5不再是一个素数,可分解为两个“素数”1+2i和1-2i的乘积。事实上,任何形如4n+1的实素数都不是“高斯素数”,而形如4n-1的实素数依然是一般化意义上的素数。在高斯的《算术研究》中,包括了算术基本定理,它是在高斯整数的整环中继续有效的基本原理之一。事实上,任何一个因子分解是唯一的整环今天都被称作高斯整环。《算术研究》的贡献之一是下面这个定理的证明,这个定理自欧几里得时代以来就被人所知:
任何一个正整数都可以用一种、且只能用一种方式表示为素数的乘积。
高斯关于素数的发现,并没有全都包含在《算术研究》中。在他还是一个14岁的孩子时,高斯就在一张对数表的背面,用德文写下了这样一行隐晦的文字:

定理!天才高斯——19世纪最伟大的数学家,近代数学的奠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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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行文字说的是一个著名的素数定理:小于给定整数a的素数的个数在a无穷递增时趋近于a/lna。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勒让德曾经接近于预先发现这个定理;但奇怪的是,正如我们所推测的那样,高斯写下了这个定理,但他一直对这个巧妙的结论保守秘密。我们不知道他是否证明了这个定理,甚至也不知道他何时写下了这个定理的陈述。素数的分布对数学家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1845年,当高斯已经是个老人的时候,巴黎的一位教授约瑟夫·L.F.贝特朗提出了这样一个猜想:如果n>3,那么,在n与2n(或者更准确地说是2n-2)之间至少包括一个素数。这个猜想被称作贝特朗公设,在1850年被圣彼得堡大学的帕夫努蒂·切比雪夫所证明。切比雪夫作为他那个时代首屈一指的俄国数学家,是罗巴切夫斯基的竞争对手,他后来成了法兰西科学院和英国皇家学会的外籍院士。切比雪夫明显不知道高斯论述素数的作品,他能够证明,如果π(n)(lnn)/n在n无穷递增时趋近于一个极限,那么,这个极限必定是1;但他不能证明一个极限的存在。直到切比雪夫去世两年之后,一个证明才广为人知。
关于素数的个数和分布的问题,从欧几里得时代迄至今日,让很多数学家神魂颠倒。有一个定理,高斯本人在《算术研究》中给出了一个惊人的实例,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素数的属性甚至以最出人意料的方式侵入了几何学的领域。
高斯在《算术研究》的结尾部分,收入了他在数学领域作出的最早的重要发现:正七边形的作法。他通过证明无穷多种可能的正多边形中哪些能作出、哪些不能作出,从而把这一课题带向了其逻辑结果。一般性的定理,比如高斯眼下所证明的,远比一个特例更有价值,不管这个特例多么壮观。我们应该还记得,费马曾经相信,形如

  • 费马数
的数是素数,欧拉后来证明这个假说是错误的。高斯已经证明了,正17边形是可以作出的,问题自然出现了:正257边形和正65537边形是否可以用欧几里得的工具作出。在《算术研究》中,高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证明了,只要N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