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4万元买的一对翡翠手镯仅值一两百元!西山法院判了→

text":"近年来 , 各种古玩评鉴节目纷纷播出 , 古玩收藏投资市场也不断升温 , 但是古玩市场本就是专业性比较强的领域 , 没有多年的鉴别经验和知识储备 , 很容易在交易中上当受骗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虚假销售翡翠玉石的案件 。
【花24万元买的一对翡翠手镯仅值一两百元!西山法院判了→】2016年11月 , 张某结识了卖古玩字画的孙某 。 2017年3月 , 孙某向张某推荐了一对翡翠手镯 , 并附有某地质研究所职工个人出具的鉴定报告两份 , 认定两只手镯均为天然翡翠A货 。 张某相信上述鉴定报告 , 便以24万元的价格向孙某购买了上述一对手镯 。 购买后 , 张某请专家检测后认为手镯不是真货 , 便要求退货 , 孙某拒绝后 , 张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
公安机关立案后 , 对张某提供的手镯进行了3次鉴定 , 鉴定结果均认为手镯经过染色、漂白、填充处理 , 并非天然翡翠 , 市场价值仅为100~200元 。 2022年8月 , 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 , 张某遂向法院起诉 , 要求孙某退还货款 。
法官说法
该案中 , 被告孙某向原告张某交付的手镯(一对)并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即为天然老翡翠 , 张某已向孙某主张过退货 , 双方合同关系已解除 , 因此张某可要求孙某返还货款 。 故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24万元货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 孙某经法院合法传唤 , 拒不到庭陈述本案案件事实情况 , 应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古玩市场鱼龙混杂 , 对于买家 , 要警惕虚假“鉴定报告”或者没有鉴定资质的个人出具的“鉴定意见” , 要提前了解鉴定机构的背景和资质 , 通过正规渠道委托鉴定 。 对于卖家 , 如果隐瞒实情向买家出售不符合约定的货物 , 情节严重的 , 可能构成诈骗罪而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 , 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 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 ,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 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 ,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编辑:姜蕾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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