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不具备选举权

什么样的人不具备选举权
根据规定,依照法律未满十八周岁,在中国境内居住但尚未取得我国国籍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公民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法律分析:属于中国公民不具有选举权的情况是:未满18周岁,被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 ,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 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第五条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选举权的条件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 。
2、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第十一条
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 , 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 , 并作出决定;
(三)确定选举日期;
(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主持投票选举;
(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
二、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2、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秘密投票的原则;
5、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6、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
美国规定什么人不具备选民资格?
法律分析:1、美国大选投票资格:凡年满18岁和18岁以上的美国公民都有选举权,但因各州在法律上规定不同,也存在一定限制;

2、有12个州法律规定乞丐、流浪者、受济贫院抚养的人不能成为选民;

3、有19个州法律规定选民必须用一定的文化程度;

4、除个别州外 , 都有居住期的限制,要求在本州居住一定年限,才能登记为选民;

5、美国实行总统制 , 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

6、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 , 过程漫长;

8、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

法律依据:《美利坚合众国选举法》 第二条 在全国选举时 , 选民要在大选年的11月第一个星期二到指定地点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 。全国选举还要通过选举团的投票表决 。由于在一个州中获得选票最多的总统候选人便赢得该州全部选举人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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