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国家电影局发通知:影视基地不得为未备案剧组提供服务 不得用作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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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娱乐讯 3月1日 , 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指出要合理控制影视基地配套产业规模 , 防止变形走样 , 严防借影视基地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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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还要求:对于未经影视主管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摄制活动 , 各影视基地一律不予接待 ,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相关剧组提供拍摄制作服务 。 通知全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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