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如何恢复

中止执行如何恢复【中止执行如何恢复】
具体的办法是 ,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执行中止后什么时候都可以恢复执行状态吗
一、执行中止后什么时候都可以恢复执行吗
1、如果已经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没有财物可执行 , 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 等有了执行条件再恢复执行 。对于中止执行的时效没有限制 , 一般来讲,只要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 , 都可以恢复执行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二、恢复执行应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恢复执行书 。当事人基本信息完整、执行请求明确、具体 。申请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正确;
2、申请恢复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单位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且应加盖该单位公章 。自然人包括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 且该自然人应签字确认、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定代理人及其身份证明应与生效裁判文书的确认一致,身份证明应由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授权委托书应明确代理权限:如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放弃申请事项、代为和解、代收案件款物、代收法律文书等 。代表人、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该代表人、代理人签字确认,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文书 。生效法律文书 。债权凭证 。中止执行裁定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未履行完毕的和解协议;
5、继承或承受权利证明 。证明必须经过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或者经公证机关公证;
6、证明中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由消除的材料 。被执行人有财产供执行的线索 。其他中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由消除的证明 。
法院执行中止了怎么办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继承人 继承权 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 , 恢复执行. 说简单就是,在执行中因情况暂停一个时间,时间到了,接着执行 。这就是法院执行中止怎么办的答案
中止执行后恢复执行有没有期限
法律分析:具体的办法是,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


中止执行如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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