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多久能办理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多久能办理贷款
有时间的限制 , 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住房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缴纳满半年就可以贷款 。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 , 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 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 , 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5、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 。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加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缴存多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温州
公积金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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