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格格 和硕格格食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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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朝皇室女儿的称号 。王子的女名是和硕格格,即公主;郡王叫多罗格格,即郡主;贝勒的女儿也叫多罗格格,即郡主;贝氏子弟称孤山格格,即郡主;甄国公和傅国公都叫格格,也就是向君.
2、晋代后期,君主(即“可汗”)和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普通未婚女子)被称为“格格”,没有定制 。(比如清朝皇帝努尔哈赤的大女儿叫“东郭格格”,二女儿叫“嫩哲格格”) 。
3、清太宗继位后,崇德元年(1636年)才开始仿明制 。皇帝的女儿开始被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生的女儿称为“古伦公主”,妃子生的女儿和皇后的养女称为“和硕公主” 。“格格”是对王公贵族女儿的专用称呼 。
4、顺治十七年(1660年)“格格”分为五等,分别是:太子女儿名为”和硕格格”,狄福晋出生的女儿为郡主,侧房出生的女儿为郡主;太子与郡王之女:取名“多罗格格”,狄福金所生女儿为郡主 。
5、侧福晋所生之女为郡主;多罗贝尔之女:又名“多罗日格”,狄福金所生之女为郡君,侧福金所生之女为乡君;孤山贝子之女:狄福晋出生的女儿取名“孤山格格”为郡主,侧福晋出生的女儿不取名为族女 。
6、甄国公、符国公之女:狄福金所生之女,称为“格格”为乡君,方福金所生之女,未封,称为重女 。另外,“男”以下的女性都叫重男轻女 。
7、“格格”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清末民初,逐渐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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