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培源|业内人士点评林培源道歉信:娱乐明星道歉扩大版( 二 )


韩浩月还指出 , 文学圈对于抄袭者的沉默和娱乐圈对于翻车明星的沉默 , 其内在原因是一样的 。 于是抄袭者和这个圈子已经产生了很密切的复杂的一些联系 。 “碍于情面也好 , 碍于一些关系也好 , 不表达对于抄袭者的批评 , 其实是丧失了立场和原则的 。 ”
社会要给被抄袭者提供发声维权平台
如何解决文学圈的这些抄袭乱象呢?在韩浩月看来 , 解决抄袭的办法有很多 , 包括有些媒体在约稿的时候就已声明 , 如果发现作品抄袭的作者 , 其作品永不录用 。 只要执行了这个原则和标准 , 那么有创作者看到这样的声明 , 也会自觉的去拒绝抄袭 。 尤其是对于一些知名的出版社 , 更应该把这个标准制定出来并且执行到底 。
“另外可以建立文学作品数据比对库 , 就像论文比对一样 , 期刊社编辑在看一篇文学稿子之前 , 可以把里边的章节输入到比对库里进行比对 。 看看有无一些拙劣的抄袭行为 , 比如说整段整段地去改写别人的作品 , 甚至不改写 , 直接的复制过来 , 把别人的作品变成自己的作品 。 ”韩浩月称 , 通过这种简单的比对方式 , 就可以把绝大部分的抄袭拒之门外 。
需要指出的是 , 社会上要给发现自己作品被抄袭的作者提供一个发声的平台 。 就是让被抄袭的人更有勇气 , 不怕麻烦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 “现在有一种怪状 , 就是抄袭的人和他的粉丝往往理直气壮 。 而申明自己权利的原创作者反而成为网暴对象 。 ”韩浩月称 , 这种状况理应得到一个根本性的改善 , 否则好多人被抄袭了 , 都选择忍气吞声不去发声 , 那对整个环境的改善是起不到根本性的帮助作用的 。
此外 , 作家的一些组织及管理机构也应该对抄袭行为作出明确表态 , 比如说按照抄袭者的犯错次数和严重程度来制定一些惩罚性的措施 , 如劝退会员 , 或开除会籍等类似这样的惩罚措施 , 才能让抄袭者产生敬畏心 , 主动地拒绝抄袭行为 。
律师说法:侵权人事隔多年道歉是迫于社会舆论和道德层面压力
对于林培源在《道歉信》中提到的只是借鉴了默音小说的故事架构 , 而非简单的文句抄录 。 这在作家庄羽的代理律师唐博宇来看 , 从法律上认定一部作品是否抄袭 , 要判断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 会综合从台词、旁白、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具体情节的逻辑编排、特殊的细节设计等多方面进行认定 。 另外还要看是否存在相同语法表达、逻辑关系、历史史实等错误 。
“小说剧情框架思想内容更偏向于我刚才说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具体情节的逻辑编排、特殊的细节设计 , 这些都是在认定抄袭过程中的重点审查内容 。 ”唐博宇表示 , 至于借鉴到什么程度 , 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 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对于郭敬明、于正、林培源抄袭他人作品 , 事发多年才道歉这一民事行为 , 在唐博宇看来 , 我国法律是有“赔礼道歉”这一民事责任的规定的 , 并且侵权人败诉后不执行法院判决 , 被侵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由法院强制登报进行赔礼道歉 。
从这一方面来看 ,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还是比较完善的 。 “至于近两年越来越多的侵权人在事隔多年后向著作权人进行道歉 , 我觉得更多的是迫于社会舆论和道德层面的压力 。 ”在唐博宇看来 , 这说明我国全民对于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在不断提升 。 因此他认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同时 , 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 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一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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