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的区别 什么是纽伦堡审判

1939年9月1日,德国悍然侵入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 。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了数千万人死亡,上亿人受伤,给全世界人们造成了深重的苦难 。全世界人民强烈要求追究战争责任,对战犯进行审判 。
1943年10月30日,在苏美英三国的莫斯科宣言里, 规定了对二战战犯审判的方式 。按照莫斯科宣言规定,二战胜利以后将把战犯押解到主要犯罪地点,由受害国组成的法庭审判 。1945年8月8日,苏、美、英、法四国又在伦敦签署了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首要战犯的协定和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由苏、美、英、法四国指派的法官组成军事法庭对二战战犯进行审判 。
在纽伦堡军事法庭上,同盟国对戈林、赫斯和里宾特洛甫等22名战犯进行了公开审判 。之所以选择纽伦堡来审判德国首先因为它对纳粹党人具有特别的意义,是纳粹党的圣地 。纳粹党崛起后每年会在这里举行党代会,二战期间,纳粹党首脑的大本营也设在此地 。纽伦堡经常有纳粹党的头目出入 。1935年,纳粹党人以“血统和种族”为主要议题所谓的“自由党代会”也是在纽伦堡举行的 。正是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排除和欺压犹太人的《纽伦堡法》 。德国法西斯对犹太人的驱逐乃至残杀都以《纽伦堡法》作为依据 。因此,选择纽伦堡作为审判德国战犯的地点,意义非凡 。
另外,纽伦堡法院高大、宽敞,也为这场规模宏大的审判提供了适当的条件 。1945年11月20日,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始审判纳粹战犯 。这场审判前后将近一年 , 堪称马拉松式审判 。纽伦堡审判开庭400余次,出庭作证的有200多位证人,22位被告人被讯问 。1946年9月30日,法官宣布12人被判处绞刑,7人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3人宣告无罪 。1946年10月1日下午,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闭庭 。
【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的区别 什么是纽伦堡审判】纽伦堡审判,指的是1945年11月21日至1946年10月1日间,由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对欧洲轴心国的军事、政治和经济领袖进行数十次军事审判 。由于审判主要在德国纽伦堡进行,故总称为纽伦堡审判 。这场审判中,被告共有22人,均为纳粹德国军政首领,其中:12人被判绞刑,3人被判无期徒刑,2人被判20年,1人被判15年,1人被判10年,3人无罪释放 。(另外还包括德国内阁在内的6个组织,也被调查和审判其中3个判决为犯罪组织,另外3个则无罪) 。


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的区别 什么是纽伦堡审判

文章插图


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的区别 什么是纽伦堡审判

文章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