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一个废除残酷肉刑的皇帝是谁

【唯一一个废除残酷肉刑的皇帝是谁】说起古代的刑罚体系,我们就想起旧时代的辣椒水、老虎凳,最有名的就是满清十大酷刑,其中的手段你想都不敢想 。而这也成为近代外国窃取治外法权的论证,认为中国的刑罚太黑暗 , 需要他们来“拯救” 。其实,说起刑罚体系的文明程度,我们中国的刑罚体系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是世界上最文明的刑罚体系,只是自明清时期以来 , 随着封建社会的逐步腐朽而走向黑暗 。这个最文明的刑罚体系 , 出自一位伟大的皇帝之手,他就是史上著名的盛世“文景之治”的奠基者——汉文帝刘恒 。汉朝崛起的真正奠基人汉文帝的名字在中国历史上是很有名的,“文景之治”就是对他政绩的充分肯定 。文帝名刘恒,是刘邦的第四个儿子 。人们通常熟悉的都是汉武帝的法律思想,认为他是西汉繁荣的功臣 。其实汉文帝才是一个脚踏实地的改革家,一个西汉王朝的忠实维护者 。正是在他的清静无为的法律思想指导下,汉朝才得到了休养生息,为西汉王朝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 从而把汉王朝推上了强盛的顶峰 。西汉王朝建立后,汉高祖、惠帝、吕后都着力于发展农业生产,稳定统治秩序 , 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然而文帝即位之时,不仅国家财力严重不足,人民生活还相当困顿 。这是为什么呢?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社会物资的极度匮乏和土地兼并的愈演愈烈 。为了振兴汉朝经济,汉文帝采取“藏富于民”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 大幅度降低了农民的“个人所得税”,文帝二年和十二年,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 , 即租率由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即纳1∕30的土地税 , 十三年还全部免去田租 。自此以后,三十税一成为汉代定制 。此外,算赋也由每人每年120钱减至每人每年40钱 。两次直接将税收减半 , 这是何等的大手笔!可以说,汉朝腾飞的原动力正是汉文帝这颗体恤民情之心,有一个故事可以充分体现他的这颗善心 。有一次,他打算修建露台 , 叫工匠计算费用,需要黄金一百斤 。文帝说:“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 , 常恐羞之,何以台为!”于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以小见大 , 一个小故事的背后,是一颗兼济天下的胸怀,如此一来 , 汉朝的崛起也就指日可待了 。经济放宽,刑罚同样要放宽汉文帝为人“宽仁”,他的“宽”和“仁”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对百姓的体恤 , 更重要的 , 是在推动法律领域的改革,这次改革开天辟地,使他成为封建社会唯一一个废除肉刑的皇帝 。汉文帝笃信黄老学说,反对法家的“重刑轻罪”主张,不仅要求“君正” , 而且要求“法正” 。因此,汉文帝在“绝秦之迹 , 除其乱法”的思想指导下,对刑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他就废除了收孥相坐法,也就是俗称的“株连”制度 。中国古代盛行亲属株连制度,即连坐 , 当一个人犯罪之后,不仅要对犯罪者本人处以刑罚 , 还要殃及犯罪者的家属甚至更广泛的范围 。秦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连坐,重的处死 , 轻的没入官府为奴,称为“收孥相坐律令” 。公元前179年12月,继位仅月余的汉文帝踌躇满志,“新官上任三把火”,即下诏召见左右丞相周勃、陈平、御史大夫张苍等人 。汉文帝在诏书中称:“法律的作用在于惩治恶人 , 引导善人 。在罪犯已经被处以刑罚的情况下,其无罪的父母妻子兄弟等还要连坐受罚,这是很不妥当的 。群臣应当议论一下解决的方法 。”周勃等人并不同意汉文帝的意见,纷纷表示:“百姓是不能够自我约束的,必须要通过严酷的刑罚限制他们的行为 。当他们知道 , 如果自身犯法,亲人也将受到株连时,他们才会遵守律令 。而且连坐法自古有之,行之有效 , 以保持不变为宜 。”汉文帝不为所动,二次下诏 , 措辞严厉:“对于公正的法律,百姓是不会触犯的 。不公正的法律是害民之法 。官吏们有教育百姓弃恶向善的职责,如果使用害民之法,则是官吏们的失职 。对于这种残害百姓的暴吏 , 该如何处置?群臣应当再议论一下解决的方法 。”看到新皇帝如此有决心,再牛的老臣子毕竟还是拗不过皇帝,只能周勃等人立即着手废除收孥等法 。骂了皇帝照样无罪在废除“株连”的刑罚制度后,汉文帝又开始烧“第二把火” 。汉文帝听歌功颂德的话听得耳朵都起茧了,于是想听点不一样的 。说到就要做到 , 汉文帝开始鼓励百姓向朝廷提意见,即使咒骂皇帝也不加治罪 。这在几千年的封建皇帝中也是极其罕见的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废除诽谤妖言之罪 。今天的我们知道一个很熟悉的词叫“大不敬” , 是中国古代侵犯皇帝人身、权力及尊严的一种罪名 。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成为皇帝“维权”的强力工具,什么是大不敬?具体什么行为是大不敬?还不都是皇帝说了算?于是百姓大臣如履薄冰,连一些小动作都怕得要死,何况是批评、诽谤皇帝呢?其实,早在我国夏、商、周三代,“诽谤”一词 , 原是个褒义词,意指民众对于国家政事的自由议论 。然而,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得天下后,听从丞相李斯的上书增加了诽谤罪 。秦法 , 犯诽谤罪者 , 在斩首之前,还要先割掉舌头 。“诽谤”二字,也就从此成了贬义词 。汉承秦制 , 汉王朝建国伊始,诸事草创,基本上都是模仿秦代朝廷制度 。相国萧何将秦法稍加删节,就成为汉法,所以秦代若干严刑峻法,包括诽谤罪 , 在汉初都保留进汉法了 。秦律和汉律均规定,对于皇帝不能随便议论,更不能有所怨恨,否则就是犯了“诽谤妖言罪” 。即使有人不高兴时诅咒天地,由于事关“天子”,也是犯了“民诅上罪” 。汉文帝认为 , 如果推行开明政治 , 这些阻塞言路的罪名必须废除 。公元前178年,汉文帝烧起了“第二把火”,下诏废除妖言、诽谤等罪 。诏书中称:“古代圣贤的君王治理国家 , 在朝堂中同时设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可以无所顾忌地向君主进言,让君主听取不同的进谏,使国家日臻昌盛 。现在我们的法律不许人议论朝政,长此以往,人们都不敢对我提出意见,我又如何得知自己有没有过失呢?又怎能吸引贤达的人来辅佐我呢?这条法律应当废除 。”汉文帝废除妖言诽谤等罪后,又采取了“通治道”等措施,言路广开,政治气氛宽松 , 大批优秀人才得以被选拔入仕 。也应了唐太宗时代的一句话:“兼听则明 , 偏听则暗 。”而汉文帝在千年前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一位女子引发的社会变革孟姜女一哭,长城就倒了,女性威力可见一斑 。同样汉文帝的时候也有一位善良美丽的女性,为了一片孝心 , 用一纸满含泪水的文字 , 感动了汉文帝,也改变了整个封建社会的刑罚制度 。先秦时期,当时的刑罚是及其野蛮和残酷的,这些刑罚统称为“肉刑”,是中国古代残害肢体肌肤、破坏身体机能的刑罚 , 包括墨、劓、刖、宫等 。这种原始野蛮的酷刑,从夏商周一直沿用到汉初 。直到一次事件的发生 , 改变了这种状况,这次事件,史称“缇萦上书” 。公元前167年,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 。她的父亲淳于意是一名医生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 。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 。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 。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 , 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 , 可没有儿子 。他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 , 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 。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 。那奏章上写着:“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 。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 。这回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 。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 。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 , 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 。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 , 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大受触动,就下诏要废除肉刑,实施仁政 。后来这条诏令付诸实践,形成明确的法令 。于是,自夏商周以来拥有一千多年历史的“肉刑”制度,开始成为了历史 。高深的治国智慧作为一个英明的帝国掌舵者 , 自然不会因个人的喜好而随意制定一项影响重大的政策 , 他废除肉刑的背后是有很深的社会背景的 。在汉文帝实施刑罚改革以前 , 汉代的刑罚制度按“汉承秦制”的体制格局,基本承袭了秦代的刑罚体系 。而秦代的刑罚制度,不仅方法严酷,体系也比较混乱,肉刑、徒刑常结合使用,刑种之间的轻重等差亦不是很严格、固定,因而从整体上看显得既严且繁 。秦亡之后,后人在总结评价有秦一代的政治得失时,一般均认为秦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是刑罚严酷,史书上有所谓“劓鼻盈车”,被处劓刑的人犯众多,割下的鼻子装满了一车又一车;“履贱踊贵”,被处斩趾刑的人犯多到正常的鞋已很少人买,因为多数人均受刑罚而被砍去了脚趾,大家争相购买适合无脚趾人穿的仿照正常鞋做的“踊”,遂使鞋贱而“踊贵” 。如此夸张记述并不是个例 。以肉刑为代表的传统刑体系,背负着亡秦的恶名,成了社会指责的焦点之一 。从而为改革肉刑提供了一个很现实的诱因 。西汉初期由于政治上和经济上条件的限制,无法对继承而来的秦代刑罚体系中的弊端进行系统的改革,仅仅针对一些典型的酷刑与相关制度加以废止 。到汉文帝时实际已经成熟,就果断废除了肉刑 。历史的遗痕历史上的“肉刑”被汉文帝废除了,将社会注入了繁荣昌盛的原动力 , 同样的刑罚制度改革 , 让我想起当今世界“去死刑化”的思潮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经从明文或者实践中废除了死刑,我国作为所谓的“刑罚最重国家”,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 , 死刑罪名仍然高达55个 , 现今司法界对此问题极为关注 , 最近影响全国的大案中的争论焦点 , 无一不与死刑的存废息息相关 。由此可见 , 社会各界对死刑的改革方略仍未达成共识 , 死刑在中国的存废进程 , 依然需要细细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