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间一旦有肌肤之亲是不是就忘不了了 有过肌肤之亲就很难忘记

时间过得好快,转眼间我们分别已经11年了 。依然记得11年前的那个早上 , 我从他的车上下来,他没有挽留,我没有回头,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
初恋总是让人难以忘怀 。我们相识于朋友的婚礼,认识他的时候我18岁 , 他22岁 。我即将开始大学生活,而他早已经步入社会 , 开始赚钱养家 。
22岁的他看起来比同龄人成熟稳重得多,而从小缺少父爱的我,对这种成熟的男人情有独钟,我被他深深地吸引 。
我们开始交往没有任何仪式,就像一种心灵相通,顺理成章 。
两周后我去上学,心却留在了他那里 。
他会经常给我打电话,但我却不知道如何定义我们的关系 , 比朋友暧昧却又没有恋人的亲密 。
我们不聊过去,不聊未来,当时的我以为我们需要时间 , 后来才知道我根本没有资格与他聊这些 。
在一次通话中 , 他说:不想再隐瞒我 , 其实他有妻子有儿子 , 只是没有结婚证 , 但喜欢我也是真的 。
这个消息对于我来说 , 犹如晴天霹雳:18岁的我糊里糊涂做了破坏别人婚姻的第 三 者 。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与他断绝来往 , 并且感到庆幸:毕竟我们没有之间还没有任何肌肤之亲,连牵手都不曾有过 。
删掉他的联系方式,换掉我的手机号码 , 就当这个人从来没有在我的世界中出现过 。
认识一个人可能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 , 而忘记一个喜欢过的人太难了,反而是越想忘记越无法忘记 。
再次相遇,我做了人生最大胆的一件事 。删掉联系方式后,一年多都没有联系,我以为自己放下了 。
20岁的那年夏天,我回老家办事,我们又相遇了 。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一步步向我走来,想跑开却又不舍得,内心的纠结和期待在折磨着我,我知道一旦我们再开始,真的可能是万劫不复 。
终究我的感情战胜了我的道德正义,我把电话号码留给了他 。
我一边自责自己是别人婚姻的破坏者,一边向往自己被喜欢的人喜欢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只是这样偷来的幸福让人不知廉耻 。
我们的交往也仅限于电话联系,我们就像彼此的树洞,诉说各自生活的不如意,各取所需又彼此温暖 。
我和他这样的纠缠又维持了一年,每联系一次,我的罪恶感就加重一次 。
我对他的爱而不得,对他家人的自责愧疚,让我必须要与他做个了断 。
那天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人没有说太多话 , 气愤中弥漫着暧昧却也带着伤感,我们仿佛心照不宣的做着告别 。
那天晚上,是我们认识三年,第一次拥抱彼此,但我们也仅仅如此 。
一夜无眠和沉默,第二天一大早 , 他送我回家,一路上我们依然没有说话,到了我回家的路口,他停下车 。
我说了句:我走了 。
他嗯了一声 。
我下了车,没有回头,至此,三年的爱恨纠缠落下帷幕,我们相忘于江湖,不复相见 。
躺在通讯录中熟悉的陌生人 。不记得是分开后的第几年,他加上了我的微信,但也仅仅是寒暄 。
他说让我回老家的时候告诉他,他请我吃饭 。语气生分又客气 。
我说:好 。
但我每次回老家,都不曾告诉过他 。
再后来 , 我恋爱结婚生子,有了自己的家庭 。
有过肌肤之亲真的可以轻易忘记吗?现在的我,与老公共同努力创造幸福家庭,陪伴儿子健康长大,与公婆和谐相处,所有的生活都在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