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性恋性生活,女同性恋的社会意义( 三 )


社会和法律对于男女同性性行为的态度有着这么大的差距,原因不是非常清楚 。这些差距也许跟下面因素有关,也可能跟其它因素有关: (1)在古赫梯、犹太和其它古代文明中,女性的社会地位没有男性高,因此她们的私生活常常被忽视 。(2)女性同性性行为的发生率和频率都比男性低得多 。不过即使是按比例算 , 男性被法庭审判的人数还是要大大超出女性 。(3)男性同性性行为因为涉及到街头诱拐、男妓和其它方面而常常受到社会关注 。(4)男性同性性行为被谴责,并不仅仅是因为这是在同性间发生的 , 而是因为它包括口对生殖器接触以及肛门接触 。人们并不很了解女性同性性行为的方式也包括口对生殖器的接触 。(5)同性性行为对男性结婚和维持婚姻的影响很大,而对女性婚姻生活的影响相对较小 。(6)天主教教义认为男性除与异性性交外的性行为都是有罪的,是因为这些性行为浪费了精子 。在女性的非异性性交活动中没有同样的罪恶感 。(7)公众对于某些男同性恋者表现出的诸如女人气的性格特征很反感,而对于女同性恋者性格特征的反感则要少得多 。

女同性恋性生活,女同性恋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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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众对于未婚(特别是年长的)女性除了同性性关系外很难有其它性接触的途径这一点抱有同情态度 。(9)很多男性会通过想象两个女性间的性行为而感到性的兴奋 。有时他们甚至鼓励女性进行同性接触 。而女性间很少有人因为想象男性同性性行为而得到性激发 。(10)男性比女性更害怕自己对同性发生性反应的可能性 。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对于自己同性的这种行为比女性的这种行为谴责得更为严厉 。(11)当前我们的社会很担心成人和孩童之间的性关系问题 。这种关系在男性同性性行为中占有很大比例,而年长的女性和女童之间的性关系则要少得多 。
女性的同性性经历影响到她的婚姻前景,或者影响到她已经存在的婚姻关系时,就出现了社会利益的问题 。但是我们的社会组织从来都不声称要用法律手段惩罚不结婚的人 。
欧洲文明和美国文明中的大部分人会容忍那些并非处于暴力胁迫、也不影响婚姻状况的女性同性性行为 。不管怎样,就算是认为同性性行为有道德上的问题的人,也不认为为了维护基本的社会利益,就可以对那些在同性性行为中寻找生理发泄和情感需要的女性采取激烈的法律手段 。
【本文摘自《金赛学术自述》(黄忠晶等编译 , 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