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原配,与许广平

鲁迅的婚姻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他的太太当然是朱安 。因为朱安是他拜堂成过亲的妻子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 。当然是这样的 。那么许广平是鲁迅的什么人 。同居者?小三?孩子他妈?我觉得 , 这个问题应该这样说 , 朱安是鲁迅法律意义上的妻子,而许广平是鲁迅的爱人 。这样说,对所有人来说,才是相对公平的 。
提起这个问题,争论立刻也就来了 。站队也就来了 。骂人的也就来了 。说实在的,在头条回答了不少问题 。心情都很平静,唯有在看了许多朋友对鲁迅朱安许广平之间关系评论的时候,让我觉得心里很有点不好受的感觉 。评论中,有骂鲁迅是渣男的,有质疑鲁迅人格的 。有骂许广平是小三的 。不一而足 。我想说的是,我们在评论一件事情的时候,难道就不论站在当时的实际情况之上进行评论吗?
人们的评论,各人都站在自己的角度上 。比如,骂许广平是小三的人,他们其实也说出了一个事实 。许广平跟着鲁迅,是没有名分的 。事实上,也可以说他是小三 。可是,天下的小三都是良心败坏,都是该骂的吗?鲁迅真的是所说的渣男吗?在对待朱安的问题上,鲁迅做错了吗?我们在做出评价的时候,应该在充分事实的基础上给出结论 。下面就我看到的一些评论,谈一点自己的理解 。
先说一下鲁迅对待朱安的态度,看看能不能得出渣男的结论?
朱安是鲁迅的妻子,这是毫无疑问的 。因为她与鲁迅是拜了天地的 。可是,我要问一句那些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评鲁迅的人,婚姻是不是要以爱情为前提的?也就是说 , 我与之结婚的这个人必须是我爱的 。起码是不讨厌的 。但朱安肯定不是鲁迅所爱的那个人 。是他的母亲娶的儿媳妇 。鲁迅因为无法对他产生情感,也就无法与之同床共枕 。这能说鲁迅错了吗?鲁迅当然没有错 。有许多人鲁迅不愿意可以不结婚 。你们问问身边现在七八十岁的老人 。在上世纪初,结婚这事,你能说的算吗?不要说鲁迅是一个大活,就是一个死了的男人 , 都是照样可以聚到媳妇的 。如果鲁迅反抗,他自己是可以解脱的,可是朱安呢?她的结局是什么样子的 。懂点历史的人其实都知道,是绝不会比做鲁迅的空头妻子更好的 。说到这儿就可以看出来了 。鲁迅在无法勉强自己的前提下,能给朱安的,他全部给了 。做为一个丈夫,他尽了所有能尽的社会责任 。有人会说了 , 朱安想要的不是这些,而是他的爱 。爱这事,能勉强吗?
对朱安来说,鲁迅夫人这顶帽子,是她一生最大的财富 。但这财富是鲁迅给她的 。其实鲁迅是可以不给她,或者是收回的 。因为他们可以离婚的,如果朱安同意离婚 , 那么离婚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可是,朱安会同意离婚吗?就算朱安不同意,鲁迅也有办法 。只要登报声明,与朱安女士解除婚姻关系就行了 。徐志摩不就是这样干的吗?登报之后,全国人民都知道他离婚了,也承认他离婚了 。即使是自己的父母不同意 , 也没有用 。可是 , 鲁迅没有这样做 。为了朱安,他宁愿一生背负着这样一个沉重的十字架 。这好像他有一样珍贵的东西,是唯一的一样 。他把它结了朱安,他可以,也有能力一把把它夺回来 , 可是他没有这样做 。如果朱安归还,他当然高兴 , 不归还,他永远不去夺 。宁可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 。这样的人格不伟大吗?这不就是现在在婚姻中几乎已经死掉了的担当精神吗?是我的责任,那怕是父母给的,我也一定要背着 。
我看到有的朋友说,在婚姻这个问题上,鲁迅没有胡适道德,同样是小脚的夫人 。胡适是从一而终,而鲁迅却把朱安放在一边 。这完全是不了解情况的胡说 。鲁迅的情况与胡适的情况有可比性吗?鲁迅与胡适的原配,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可是,鲁迅从婚姻的开始,就是不同意的 。他是在日本读书的时候 , 被骗回来结的婚 。虽然骗他的不是朱安,是他自己的母亲 。可是 , 鲁迅的态度是坚定的 。不同意,不同意之后的做法也是有原则的,婚姻的事 , 你们说的算,婚姻你们拿去 。感情却是我自己的,谁也拿不去 。所以,朱安从始至终都是名义上的太太 。而胡适就不一样了,虽是旧式婚姻 , 但当时他自己是同意了的,是入了洞房的 。是生了好几个孩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