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和俄国签订的条约 李鸿章与俄罗斯签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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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李鸿章在签订《中俄密约》的过程中接收俄国方面贿赂的事件,出自俄国单方面的档案记录,后来随苏联出版的《红色档案》(近代史研究中著名的《红档》杂志)而公布,20世纪50年代中国翻译出版,而公之于世 。
《红档》中的相关记录,涉及到俄国预备向李鸿章、翁同龢、张荫桓等多名清王朝重臣行贿 , 以促成清政府能够顶住英国的压力,而把旅大租借给俄国,以及促成清政府向俄国借款等事情 。
而且以当时的国际局势来看 , 中俄密约实际上已经是箭在弦上,俄国是否有必要为一个基本十拿九稳的外交条约,而额外向中方官员赠予一大笔经费 , 还值得讨论 。
为了有助于大家了解,下面我把《红档》杂志中涉及俄国对李鸿章等行贿的主要几分文件录出,供参考:
1898年1月12日,俄国公使馆代办致俄国政府密电
“昨晚极秘密地将李鸿章请来我处,通过璞科第告他,如果和我国成立借款——一俟签订契约及宣言——当酬他银五十万两 , 作为他在办理此事时必需的秘密开支,李鸿章同意竭力协助……”


1898年1月15日,俄国公使馆代办致俄国政府密电
“昨日与璞科第一起和张荫桓秘密会面 , 答应酬他银二十万两,条件与李鸿章相同 。张荫桓保证说,我们在此事及以后的事件上可以完全信任他 。户部尚书翁同龢拒绝秘密会面,他怕引起怀疑,因为他与外国人根本没有私人来往 , 可是他秘密与李鸿章交涉,与李鸿章分润” 。


1898年3月9日,公使馆七等文官璞科第致俄国财长密电
“今天我得到代办的同意 , 和李鸿章及张荫桓作机密谈话,允许他们,假使旅顺口及大连湾问题在我们指定期间办妥,并不需要我方的非常措施时,当各酬他们银五十万两 。两位大臣均申诉自己的地位非常艰难 , 并述及官吏阶级愤激心情” 。


1898年3月16日,七等文官璞科第致俄国财长密电
“今天我付给李鸿章五十万两(按照北京习惯的市平银重量),按照银行公用砝码则重四十八万六千五百两 。李鸿章甚为满意 , 嘱我对您深致谢意” 。
【李鸿章和俄国签订的条约 李鸿章与俄罗斯签的条约】收没收俄国人的钱不好说,但他的确有把钱存在日本人那里的是,他手下和日本人交往过密也是真的 , 而且是在已经确定日本人是大清重要威胁之后的事 。说李鸿章卖国有点过,说他误国是怎么都不会出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