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 网上怎么开庭离婚

近日,公主岭法院秦家屯法庭员额法官张宝佳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解开了原告被告之间多年的心结,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
原告丛某现在北京打工 , 被告赵某住在其女儿长春家中,均无法到庭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张法官决定利用互联网组织双方庭审 。经过电话与原告被告沟通,双方均同意 , 法律文书通过微信送达 。4月13日下午,张宝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互联网庭审 。
法庭经审理查明,原告丛某与被告赵某经人介绍于1990年4月4日登记结婚 , 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现均已成年 。因双方婚前并无感情基础,婚后多年也未建立起真正感情,且被告赵某经常无故殴打丛某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丛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与赵某离婚 。
经法官调解 , 原告丛某坚持离婚 。被告赵某庭审中承认殴打原告的事实,并同意离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 , 法庭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丛某要求依法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的主张,经查,原告被告均未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及债务,法庭无法确认分割的共同财产及债务 。故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法庭不予支持 。
综上所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判决准予原告丛某与被告赵某离婚,并驳回丛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
来源:吉林农村报
作者:温丽娇
总编:孟繁杰 石巍 韩铁英
编辑: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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