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务补偿制度 离婚时家务补偿的具体标准

【离婚家务补偿制度 离婚时家务补偿的具体标准】看到这条消息,我的第一反应不是获得5万元家务补偿是不是太少?而是应不应该要这个家务补偿 。
我只是就事论事,谈谈我的想法,不喜勿喷 。
我认为之所以会成为热议话题,一是之前没有先例,大家都很想知道会怎么判决 。二是有了这个判决,全职太太的工作就有了可以量化的司法标准 。
那我为什么第一反应不是关注家务补偿金的多少,而是觉得家务补偿金的索赔欠考虑呢?
首先,两个人组成家庭 , 在感情没有破裂之前 , 在家务劳动的分工上,有的家庭是有明确分工的,有的家庭是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种默契 。
如果是有明确分工的,就不能在离婚时以大部分家务活都是女方承担而以此向男方索赔 。
如果没有明确分工,就是形成了一种默契 。说明女方承担的大部分家务劳动即使非自愿,也是为了家庭稳定和谐而做出的让步 。或者说,女方有更多的时间承担家务活 。
如果对承担的家务活有怨言,觉得不应该是女方多承担 , 完全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沟通协商解决 。而不应该是婚姻解体后作为赔偿条件提出来 。这在感情上让人有些无法接受 。
其次 , 两个在一起生活 , 家务活是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女方觉得承担了大部分家务活觉得委屈 , 为什么要在离婚后提出来 , 不知道这是不是导致两个人离婚的一个原因 。
用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做比喻,这就好比一个男孩和女孩谈恋爱,分手时,男孩说,你把我送给你的礼物都还给我 。
这样的男孩被称之为渣男 。同样的 , 婚姻没结束的时候,不提家务补偿;离婚了,提出家务补偿,这在情理上说不通 。
最后 , 说一下离婚五年获得5万元家务补偿,为何会成为热议?但凡能成为热议话题,一定有冲击人们固有思维的现象发生 。我认为获得这5万元钱是个讽刺 。许多人说5万元太少了,请一个保姆也不只这点钱 。确实,提出这个家务补偿本身就是个讽刺 。
这个事件更好的证明现在的生育率为什么越来越低,为什么现在年轻女性为什不愿结婚 , 女人放弃自己在事业,最终落的这样的结果,结婚生子还有什么意思……社会对女性要求太高:女人要得孝敬公婆、能干家务、能洗衣煮饭、陪孩子玩、教育孩子成长、辅导孩子学习、主要还的会挣钱,孩子得头痛脑热还得女人请假陪……稍有做不好就得被人指指点点!女人难做、结婚的女人更难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