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式设立经济特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内的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 。而与此同时,中国出于发展经济的考虑,开始在某些地区设立经济特区 。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说一说这些事 。
1980年8月26日 ,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建立经济特区 。

我国正式设立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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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深圳
【我国正式设立经济特区】1980年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规定:特区鼓励客商及其公司投资设厂或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工业,并在税收、金融、土地和劳动工资等方面予以 适当的优惠条件 。

我国正式设立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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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个特区的总面积为526.26平方公里,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管理体制和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为主,多种经济并存的综合企业、综合体制 。
总而言之,我国设立经济特区有着重大的意义 。首先可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有利于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培训管理人才;可以扩大我们走向世界的通道,开辟世界了解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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